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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陕西省斗门水库分洪枢纽工程与西汉高速沣河大桥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 ZDDBG266247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3〕434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陕西省斗门水库分洪枢纽工程与西汉高速沣河大桥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6-20 |
西安昆明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陕西省斗门水库分洪枢纽工程与西汉高速沣河大桥相关手续的函》(西昆投函〔2022〕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决定准予许可。
一、同意陕西省斗门水库分洪枢纽工程与西汉高速沣河大桥涉路方案。斗门水库分洪枢纽工程位于西汉高速沣河大桥下游约280m处沣河河道,由拦河气盾坝、分洪闸及沣河两岸堤防加高培厚处理等部分组成。分洪枢纽施工期上游临时围堰西侧局部距西汉高速沣河大桥约20m。本工程工期10天。
二、请你公司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前,到所涉高速公路产权单位签订有关协议。施工全过程,自觉接受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和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的监管。
(二)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应急预案,确保高速公路桥梁运营安全。
(三)若遇高速公路改扩建,应主动配合做好围堰等设施迁移。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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